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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7年05月18日 11:52 来源: 作者: 最后编辑:admin

学校各部门:

为了加强我校的教学工作,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表彰和奖励在教书育人、教学建设与改革等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,根据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深职院[2013]6号),经研究,决定开展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范围

在教书育人、教学改革、教学建设、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实用性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培养目标效果明显的教育教学成果,包括:

1.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,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,在人才培养模式和开展课程、教材、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,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规律,更新教学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;

2.根据教育目的、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,在组织教学工作,推动教学改革,开展教学评估,加强专业、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,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,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;

3.结合自身特点,推广、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,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;

4.其它突出的优秀教学成果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成果完成者必须是学校从事教学工作、教学辅助、教学管理的正式在编人员(含雇员);

2.教学成果必须是学校或校外单位正式立项的研究项目的成果;

3.凡按集体申报的成果,完成者不应超过五人;

4.成果必须为完成者近年内所取得的成果,并经过二年以上的实践,表明该成果的确具有显著的效果和效益,值得推广;

5.成果未参评过教学成果奖,或曾参评但未被评上而后确有新的突破性发展的成果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申报人提交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(见附件1)(一式1份),同时报送反映教学成果的主要材料,包括: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指导教学实践效果显著的成果总结、论文(指公开发表的)及有关佐证材料;实物性的成果应提交说明书、试验报告及鉴定书等。

2.申报人所在部门提交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2,须排序)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1.教务处负责教学成果奖的日常组织、受理工作;

2.申报人按要求填写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,报所在学院(部门)审核,由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初审;

3.教务处初审通过后报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初评;

4.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成果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;

5.公示评审结果。

五、奖励等级

根据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、推广泛围及实效大小,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各奖项奖励名额宁缺毋滥,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。

六、进度安排及联系方式

部门接受申报时间截至5月31日下班前,逾期不受理。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和初审,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(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)报教务处赖学良老师。各教学部门申报数额不超过5项,各教辅部门申报数额不超过3项,行政部门由教务处统筹。联系人:李炜玲、赖学良,办公电话:3390

教务处

2017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