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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游泳池管理细则
时间:2014年12月29日 03:31 来源: 作者: 最后编辑:admin

一、游泳池主要是用于游泳教学、运动队训练、课外体育活动和校内师生竞赛。

二、必须体检合格,持市、区级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健康证入池。

三、严禁患皮肤病、传染性疾病、心脏病、癫痫病者入池,严禁酗酒和酒后者入池。

四、学生上课、训练等需有作任课老师或教练员带领方可入场,课外活动时间需凭票入场。

五、按时进出场,禁止爬越栏杆或强行冲入。

六、下池前应先淋浴--后浸脚--方可赤脚进入游泳场地。

七、下水前应看清水深标示,凡身高在1.40米以下或者不会游泳者,禁止进入深水区。

八、请勿在池边奔跑跳跃、池内追逐打闹,禁止跳水。严禁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、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
九、注意公共卫生,不在池内吐痰、大、小便和丢杂物,爱护公共设施,节约用水,随手关闭水阀。

十、进入游泳池的任何人员,需服从管理人员指挥,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章制度。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者,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,造成自伤者由本人负责,造成他伤者,应负法律责任。